宿迁市某助剂生产企业废气提标提标改造项目

执行标准:《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》(DB32/3151—2016)、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、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
处理工艺:活性炭吸附+CO脱附催化燃烧。
设计风量:70000Nm3/h。
处理情况:车间尾气点源控制,气源和运行安全控制,达到排放和验收标准。